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紫牛看法 | 法律准绳何须“判官” 违法暴力行为不容美化
(相关资料图)
近日,一段14秒的短视频在网络上引起讨论,青岛地铁上几位老人因占座问题发生口角,这时一位灰衣围观男子反手打了一位大爷面部,随后转身就跑。这样一段视频被大量传播,甚至有人给该男子起名“地铁判官”,各种娱乐化的讨论也是缺少底线。笔者认为,无论如何不能为这种暴力行为“贴金”。
笔者认为,视频能火无非和两个要素有关,老大爷口出“没人我占十个座你也管不着”,以及男子不假思索的“掌掴”动作和丰富的表情形成对比。网友将这名男子戏称为“地铁判官”,有人认为他帮很多人“出了口气”。甚至有人把他变成表情包,写出各种段子,迅速发展成为一种亚文化。有些网友还“扒”出他网络账号过往的一些“奇葩言论”,称他为奇人。对其个人行为的探究,超过了对事情本身的讨论,更淡化了其行为的违法性质。
笔者认为,这种行为获得追评,可能是朴素的“正义观”起了作用,如同小说中“路见不平、拔刀相助”的侠义行径。很多人将对不文明行为反感化作支持。笔者认为,这种美化只是对不文明行为的积怨爆发,一种情绪和消解,而非理性的法治思维。
老大爷的言论固然无视公共道德,从严重性、紧迫性上也完全不必接受这样的暴力相向。笔者了解到,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,有传言称,小伙可能患有精神疾病,甚至还有网友贴出图片,证明该男子有过骚扰行为等“劣迹”,和网友“吹捧”的正义形象可以说大相径庭。
判官本是中国古代传说中官名,虽是惩恶扬善,但也只突出“判”字,与法治社会中以法律为准绳有着本质的不同。更不要说,这位动手的男子不仅“判”,还动上了手,所以这种“外号”根本就是背离事实与法治精神,将其调侃更是模糊人们的法律观念,非常不妥。
评论员 刘浏
校对 徐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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